1.有效版本的管理体系文件(手册、程序文件、方针、目标等)(请务必提供);
2.营业执照(副本)或机构成立批文的原件复印件,并签章认可其与原件一致(请务必提供);
3.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复印件,并签章认可其与原件一致(如有请提供);
4.生产设备台账、检验设备台账及检定或校准证书、特种设备台账及符合性证据(请务必提供);
5.相关资质文件的原件复印件,并签章认可其与原件一致;(法律法规有要求时,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3C认证认书、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、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证等。请务必提供)
6.产品、过程和服务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清单(请务必提供);
7.产品、过程或服务流程图(请务必提供)
8.组织机构图(请务必提供)
9.具有临时现场的申请方,应提供详细的在建工程项目清单(见附表,请务必提供);
10.具有多个常设地点的申请方,应提供多场所清单(见附表,两个或两个以上时请务必提供);
11.原认证机构发放的证书、前一认证周期内的后续历次审核报告、不符合项报告复印件(适用于认证转换)
12.地理位置图、平面布置图(加工制造型组织请务必提供)
13.重要环境因素/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清单(请务必提供)
14.环评批复/安全批复/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批复复印件(无新改扩建项目,申请再认证无需提供)
15.“三同时”验收报告(环境、安全)及批复复印件(无新改扩建项目,申请再认证无需提供)
16.污染物排放/作业环境尘毒噪监测报告复印件
17.排污许可证复印件